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以“一心三区”建设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抢抓机遇,砥砺前行,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8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66319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291800万元,比上年增长6.4%;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2458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8%;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528719万元,比上年增长13.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7504元,比上年增长11.14%。三次产业结构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第一产业为27.4%;第二产业为23.0%;第三产业为49.6%。
二、农林牧渔业
初步统计,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16437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4%。其中:农业总产值308865万元,比上年增长6.8%,林业总产值80695万元,比上年增长2.2%,畜牧业总产值134899万元,比上年增长6.4%,渔业总产值5278万元,比上年增长7.2%,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167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2%。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50448.93公顷;烤烟和油菜籽种植面积分别为3818.93公顷、8730.33公顷;蔬菜种植面积22798.73公顷。
品 种
2018年
单位
比上年增长±%
粮 食
177391.25
吨
9.09
其中:夏粮
41600.8
吨
-17.84
#小麦
815
吨
2.87
其中:秋粮
135790.45
吨
0.53
#玉米
25370
吨
-54.73
#水稻
53706
吨
23.46
蔬 菜
352607
吨
1.24
油 菜 籽
17547.94
吨
-1.65
烤 烟
6347.63
吨
-2.34
茶 叶
3520.17
吨
-37.29
花 生
144.68
吨
-40.95
主要农产品产量
林业生产情况:全年完成造林面积8150公顷。主要林产品产量:油桐籽2000吨,比上年增长5.26%;乌桕籽600吨,比上年增长9.09%;生漆380吨,比上年增长8.57%;五倍子13吨,与上年持平;银杏80吨,比上年增长11.11%;竹笋片5000吨,比上年增长6.38%。
主要畜产品和水产品产量
品 种
2018年
单位
比上年±%
四肉总产量
24050
吨
-11.58
其中:猪肉
18711
吨
-14.56
牛肉
2933
吨
4.75
禽 蛋
2207
吨
-26.43
大牲畜年末存栏数
67470
头
-7.19
生猪年末存栏数
190268
头
-13.75
羊年末存栏数
42166
只
1.64
水产品产量
3640
吨
6.53
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年末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7万千瓦,比上年增长8.82%。年末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9.261千公顷,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20394吨。
三、规模工业
2018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390900万元, 同比增长1.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增速为0.2%。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家,产销率97.5%。
8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 品 名 称
单 位
2018年
2017年
比上年±%
精制茶
吨
1885.6
2384.7
-20.93
吉他
万把
181.27
108.39
67.24
果汁和蔬菜汁饮料类
万吨
0.12
0.11
9.1
水泥
万吨
93.6
95.51
-2.0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
2018年完成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8.7%。
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项目名称
2018年增速
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18.7%
其中:工业投资
-74.3%
房地产
4.4%
建筑业持续发展。全年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1.44亿元。
五、交通运输和通信业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年末公路里程4468公里。其中:省道230公里、国道187公里、县乡村道3975公里。公路密度172.1公里/百平方公里。城内公交车覆盖城郊,居民出行更加便捷。
通信发展平稳,互联网逐步普及家庭。通讯部门全年完成业务收入30762万元,比上年增长4.06%。年末电话总用户428270户,同比增长14.42%。其中:固定电话用户14587户,同比增长29.78%;移动电话用户413413户,同比增长13.93%。计算机互联网用户53541户,同比增长31.84%。
六、市场消费
2018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32470.8万元,比上年增长9.2%。分城乡看: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62729.6万元,比上年增长12.4%,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9741.2万元,比上年增长2.3%;分行业看:批发业完成26734万元,比上年增长8.6%;零售业完成170401万元,比上年增长9.4%;住宿业完成4604.7万元,比上年增长9.2%;餐饮业完成30731.1万元,比上年增长8.4%。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县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134055万元,比上年增长8.0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085万元,比上年增长13.96%;财政总支出427771万元,比上年增长-13.63%。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672055万元,比上年增长0.54%。住户存款余额1042090万元,比上年增长13.5%。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779619万元,比上年增长43.99%。其中:短期贷款736054万元,同比增长415.3%,中长期贷款610510万元,同比增长30.55%。
全县保险部门保费收入7552万元,同比增长8.71%,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352万元,同比增长3.30%;人寿险保费收入2200万元,同比增长24.57%。全年共赔付金额3722万元。其中:财产保险赔付3502万元,人寿保险赔付220万元。
八、文化、教育、卫生
文化事业持续发展。年末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档案馆1个,博物馆1个,地面接收站67397座,电视人口覆盖率达22.9%,广播人口覆盖率达22.9%,数字电视收视户32101户。(18年数据不含户户通、村村通数据,故电视人口覆盖率、电视收视户数据有所减少)
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县有学校259所,其中:幼儿园134所,小学91所,初级中学2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高级中学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总数89845人。其中:中学20731人(含一贯制),小学38986人,幼儿在园15093人,特殊教育190人,职业学校3649人。教职工总数6666人。其中:中学1900(含一贯制),职业学校153人,小学2229人,幼儿教育1536人,特殊教育学校26人,高中822人。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医疗、医药、卫生市场管理逐步规范,全县卫生技术人员保持稳定。年末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4家,其中县级医疗卫生5家,乡镇卫生院18家,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家,村卫生室144家,个体诊所2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民营医院8家。卫生机构病床2961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2081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26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初步统计,2018年全县年末常住人口为38.94万人,比上年增加0.12万人。根据公安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达660792人。其中:城镇人口222971人,乡村人口437821人,家庭户均人口3.57人,人口密度288人/平方公里。
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5836人。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65元,比上年增加2506元,增长9.4%;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91元,比上年增加1002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0.9%。
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2018年,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15500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人数23312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人数49972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6300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20204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6433人。
2018年,城乡居民生活不断改善,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6686人。其中,享受城市低保2297户6123人,享受农村低保人数13587户30563人。
十、职工与工资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年末从业人员为14588人,比上年增长2.7%。其中:在岗职工14354人,比上年增长3.3%;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为115712万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在岗职工为114539万元,比上年增长3.7%。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达78949元,比上年增长-0.5%,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9795元,比上年增长0.35%。
十一、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
空气环境质量。采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因子作为空气质量评价项目。2018年,我县空气优良有效天数达349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1.88。水环境质量。2018年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各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现象,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芙蓉江流域国控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达标率100%。
声环境质量。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7.1dB(A),建成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6.6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森林覆盖率60.94%。全年单位GDP能耗0.3968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10.12%。
全年除交通安全事故外,无其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人数12人,直接财产损失751.2万元。
注:1、统计制度规定,统计数据要上核一级,也即是说县统计局上报数据要经市统计局重新核算评估后才认可。
2、本《公报》所用数据为年快报数据,部分指标为部门初步统计,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数据来源:交通运输来源于正安县交通运输管理局;通讯数据来源于电信、移动、联通三家网络公司;地方财政收入、支出来源于正安县财政局;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正安支行;保险部门保费收入来源于人民保险、人寿财保、人寿保险三家保险公司;文化数据来源正安县文广局;教育方面数据来源于正安县教育局;医疗卫生数据来源于正安县卫生健康局;人口数据来源于正安县公安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正安调查队;社会保险覆盖方面数据来源于正安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数据来源于正安县民政局;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数据来源于正安县环保局;森林覆盖率来源于正安县林业局;安全生产数据来源于正安县应急管理局。
正安县统计局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