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2-2030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总则
1.1《规划》背景
1.2编制依据
1.3规划范围
1.4规划期限
1.5规划目标
第二章 区域概况
2.1 自然气候条件
2.2社会经济状况
2.3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2.4相关规划情况
第三章 《规划》目标
3.1用水及排水体制
3.2污染负荷量预测
第四章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4.1污水治理方式
4.2规划分期实施计划
4.3污水处理设施布局
4.4污水治理工艺
4.5污水收集系统
4.6设施出水排放要求
4.7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4.8验收移交
4.9其他
第五章 设施运维管理
5.1运维管理
5.2环境监管
第六章 工程估算和资金筹措
6.1项目实施进度规划原则
6.2工程估算
6.3资金筹措
第七章 效益分析
7.1环境效益
7.2社会效益
7.3经济效益
第八章 保障措施
8.1组织保障
8.2资金保障
8.3技术保障
8.4监管保障
8.5政策保障
附表1 优先治理村庄名单
附表2 近期治理村庄名单
附表3 远期治理村庄名单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临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县域生态环境,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修订并对外发布<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通知》,“十四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要求,《规划》中部分要求已经不符合当前形势和政策要求,为此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甘环土壤发〔2022〕2号)要求“修订并对外发布《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因此,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委托甘肃中海华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结合《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甘肃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临夏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临夏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过部门座谈、收集资料和多次深入现场调查,结合临夏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现状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乡村振兴、厕所革命、易地搬迁等情况,统筹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修订了《临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修订),提出了临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要求和步骤。
此次规划修订过程中,得到了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临夏县发改局、临夏县住建局、临夏县自然资源局、临夏县农业农村局、临夏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深表谢意!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1.1《规划》背景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目前我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修订并对外发布《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通知》,“十四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要求,《规划》中部分要求已经不符合当前形势和政策要求,为此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甘环土壤发〔2022〕2号)要求“修订并对外发布《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具体要求为: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具体要求为: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总结推广适用不同地区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加强技术支撑和指导。
2018年5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城市近郊及县城周边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乡镇及周边村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偏远村庄及课度贫困村,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
2019年4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区域的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具体要求为: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先行试点示范,探索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处理技术和工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清理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排水沟等水域漂浮物,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奥水体。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
2019年4月,省委农办、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总结推广适合不同地区的污水治理基本模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同时明确了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各项重点任务。
2019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2 4014-2019 )》。
2019年9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各地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科学规划和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2021年10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统筹考虑城镇建设与污水处理现状,科学规划布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不断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25年底前,黄河流域干支流沿线城市 (县城)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达到一级 A 标准;所有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重点建制镇在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的基础上,完善收集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处率,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
2022年4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甘肃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通知,提出了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污水乱排乱流现象得到有效管控,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0%以上的主要目标。根据甘肃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分解表,临夏州2025年目标治理率为14%。
2022年8月,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制定了《临夏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根据临夏州实际情况,针对于各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并进行了目标分解,临夏县2025年目标治理率为8.72%,基于此背景,修订了《临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2018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19修正);
(6)《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9月26日);
(7)《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月1日)。
1.2.2技术标准与规范
(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2)《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3)《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4)《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版)》;
(5)《鼓风曝气系统设计规程》(CECS97:97);
(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7)《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
(8)《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
(9)《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
(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2)《寒冷地区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设计规程》(CECS111:2000);
(1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
(1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
(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3486);
(1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
(1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 403号);
(19)《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试行)》(建村〔2014〕6号);
(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2/T 4014-2019);
(21)《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
1.2.3相关规划和规范性文件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
(3)《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4)《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年)》(甘政函〔2013〕4号);
(5)《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
(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7)《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甘政函〔2015〕103号);
(8)《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9)《甘肃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27日);
(10)《甘肃省“十四五”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1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5年)》;
(1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农社发〔2018〕1号);
(13)《《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理办法(试行)》;
(14)《甘肃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
(15)《甘肃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
(16)《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2019年3月);
(17)《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9号);
(18)《甘肃省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9〕19号);
(19)《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甘环发〔2019〕94号);
(20)《临夏市临夏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文本》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
(21)《临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2009年)》;
(22)《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函(2019)24号);
(23)《关于印发<临夏州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临州环函(2020)114号);
(2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20)18号);
(25)《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甘环土壤发〔2022〕2号);
(26)《关于修订并对外发布<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通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7日);
(27)《临夏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临州办发(2022)92号)。
1.3规划范围
依据《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规划的范围覆盖县域内的村庄和国有农牧场,并以建制村为单元,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河湖沿岸,人口较为集中,发展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的村庄.对灾害多发、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村庄,可结合移民搬迁规划治理。
因此,本规划涉及范围为:临夏县县域内25个乡(镇)所辖的218个行政村(不含县域内7个社区),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