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3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 色音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旗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连同《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 “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接续跨越、持续提升的重要时期。五年来,旗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旗各族人民,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旗情、科学谋定目标、奋力抢抓机遇、合力攻坚克难,全旗经济社会实现了健康、持续、全面、和谐发展,续写了新的发展篇章。
(一)“十二五”时期是全旗发展思路更加清晰的时期。五年来,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综合战略机遇期,紧密结合旗情实际,提出了“建设县域经济强旗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构建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鄂温克”等一系列奋斗目标,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围绕各阶段奋斗目标,全旗上下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一个中心”,强化投资和项目建设“两轮驱动”,在更高层面上推动“三次产业”同频互促,突出生态环保、社会民生、民族团结、城乡统筹“四个重点”,全力推进“五大基地”建设,全旗呈现出经济总量不断扩大、投资和项目累积效应凸显、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民族团结基础夯实、百姓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自治旗先后被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旗”“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旗县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等一系列荣誉称号,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顺利通过了环保部“全国生态旗”评估验收,通过了文化部“全国文化先进县”复验。
(二)“十二五”时期是全旗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的时期。五年来,我们主动适应宏观经济发展形势,积极顺应国内经济发展趋势,不断创新县域经济发展模式,全旗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65.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12亿元,年均增长11.4%,增长了1.7倍,创历史最好水平。人均GDP由2010年的45130元增加到2015年的78916元,连续五年超过全市、全区和全国平均水平。五年累计完成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98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1倍,经济发展后劲显著增强。地方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支出分别由2010年的14.3亿元和11.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1.1亿元和21.7亿元,分别增长了1.5倍和1.8倍,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升。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由2010年的49.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8.8亿元,增长了1.4倍。城镇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牧区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2010年的13855元和9067元增加到2015年的25200元和17646元,年均增长12.7%和14.2%,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升。
(三)“十二五”时期是全旗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的时期。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7.2:68.2:24.6。工业经济提质提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15户,工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75.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02.7亿元,年均增长6.5%,增长了1.4倍;工业增加值由2010年的36.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8亿元,年均增长13.1%,增长了近2倍。工业产业结构由能源主导型向新型工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等多元化方向转变。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乳肉草三大产业和特色马产业健康发展,逐步形成了“两区四带”的产业化格局,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3家,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467个,有效促进了牧区和牧业发展。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由2010年的17.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7.5亿元,年均增长9.1%。旅游业长足发展,五年累计接待游客22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6.7亿元。商贸物流、餐饮娱乐等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0年的8.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5.9亿元,年均增长13.3%。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初具规模,入驻企业达到70家,总产值由2010年的3.1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5.2亿元,增长了5倍;五年累计上缴税金1.2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3亿元。
(四)“十二五”时期是全旗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的时期。五年来,编制完成了新一轮旗域体系规划和4个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巴彦托海镇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五年累计投入资金47.5亿元,启动了一大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房地产开发建设及城镇给排水、垃圾处理、供热供气、城镇道路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累计开发建筑面积241.8万平方米,进一步拉大了城市框架,完善了城市功能。市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五年累计新增城市绿地面积8.6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7%。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实施,五年累计投入资金3.1亿元,完成红花尔基—特莫呼珠嘎查等13条公路建设项目,新改建公路里程315公里,实现了“以线带点、干支结合、内联外通”的区域交通格局。五年累计投入资金1.1亿元落实牧区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项目,惠及更多牧区群众。累计投入资金2.6亿元,实施草原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草畜平衡,草原生态得到有效保护。扎实开展防沙治沙工作,全面实现了“全国无沙害旗县”目标。
(五)“十二五”时期是全旗改革开放持续推进的时期。五年来,不断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及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逐步形成新型资产管理机制,居牧民补贴“一卡通”系统全部覆盖城乡。圆满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确权率为100%,惠及更多牧民。牧区经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草牧场流转与规模化经营激发更大活力。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有效加强,组建成立了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扎实推进,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健全。政府机构改革稳步实施,五年共整合撤并了38个机构,政府部门权责更加清晰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务服务大厅建成使用,入驻单位26家,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对外开放取得丰硕成果,成功引进了一批涵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农牧业产业化、商贸流通和旅游开发等领域投资项目,五年累计引进资金202亿元。有效加强与俄罗斯、蒙古等国在经贸、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对外开放的渠道不断拓宽。
(六)“十二五”时期是全旗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的时期。科技带动战略深入实施,旗科兴马业被国家科技部授予“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有效落实,各类教育均衡发展。五年累计投入资金3500万元,新建改建10所学前学校,学龄前儿童入园难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各项教育助学政策有效落实,五年累计发放各类学生补助资金3265万元。投入资金2.5亿元,统筹实施校安工程、校舍维修改造等工程,全旗18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达到标准化学校标准;高中教育升学率稳步提升,特色职业教育长足发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旗蒙医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民族医院,旗人民医院与中日友好医院正式开通远程会诊。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五年共补偿医药费用4187.2万元,惠及牧民5.9万人次。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成功申报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我旗被确定为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名录达到77项。《彩虹之路》等一批优秀民族文化作品获得广泛赞誉。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旗社会福利中心大雁分院、福寿安养院等重点福利项目建成使用。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基础更加夯实。“双拥”工作扎实开展,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七)“十二五”时期是民生改善取得丰硕成果的时期。民生德政工程深入实施,五年累计财政民生支出达77.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8.8%。积极就业政策有效落实,五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187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406人,转移牧区劳动力就业51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68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我旗被自治区确定为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旗县,于2012年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医疗保险范围逐年扩面,网银支付、外转治疗逐步放开,政策惠及更加全面。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加强,五年累计投资16亿元,新建保障性住房8729套,总建筑面积63.8万平方米。新增财政支出400余万元提高了牧区低保标准,率先在全市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城乡社会救助提标扩面,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取消了病种限制,最高救助金额达到1万元。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政策全面落实。救灾救助能力稳步提升,旗救灾物资储备库等重点项目建成使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稳步实施,五年累计投入资金7878万元在45个嘎查(居委会)、8个合作社实施215个发展项目,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八)“十二五”时期是全旗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的时期。始终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及党外人士通报工作,广泛听取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自治旗被授予“全国创建法治旗县先进地区”和“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旗”。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严格行政审批监督、审计监督,规范重大决策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政运行程序不断规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行政效能监察,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加强,一批信访维稳事项得到妥善化解。安全稳定鄂温克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稳定形势不断巩固。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15年,全旗上下砥砺奋进、守望相助、奋力拼搏,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2亿元,同比增长8.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7亿元,同比增长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新区除外)完成41.5亿元,同比增长18.5%。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全旗规模工业总产值完成102.7亿元,同比增长6.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完成9.5%;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6.3亿元。全年发电203亿千瓦时,生产原煤2959万吨,生产铁矿石48万吨。畜牧业健康发展,牧业年度牲畜头数稳定在100万头只左右,全年大小畜产仔44.5万头只,仔畜成活率达99.6%;奶产量和肉产量分别完成14万吨和1.9万吨,打贮草17.6万吨。百万元以上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完成销售收入4.93亿元,实现增加值1.35亿元,带动农牧户4015户。第三产业蓬勃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7.4亿元,同比增长8.7%。全年接待游客54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9亿元。呼伦贝尔汽车城规模效益同步提升,全年销售汽车9000台,实现销售收入9.1亿元。金融保险、邮电通讯、交通运输、社区服务等行业都有较大发展,全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5.9亿元,同比增长8.5%。城乡居牧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牧区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5200元和17646元,均增长8.5%。
(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工业主导地位不断巩固。呼伦贝尔市盛伟科技日产5000吨超细活化粉煤灰循环综合利用等5个市级重点工业项目全部开复工建设;伊敏至乌兰浩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启动;伊敏国家级煤化工基地第二次选址初步完成。园区规模和效益同步提升。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总产值15.2亿元,上缴税金3000万元,累计解决就业岗位2900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亿元。农牧业转型升级取得实效。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实施涉牧项目14个,全年新建固定棚圈337座、储草棚17座。乳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投入资金530万元扶持5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光明乳品公司日产40吨液态学生奶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肉业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实施肉牛模式化饲养3000头,肉羊模式化育肥5万只。坚持“双轨”路线推进肉羊产业发展,选留优秀短尾种公羊3000只。物联网可追溯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全旗佩戴电子耳标肉羊达20万只。草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全旗人工草地保留面积达77万亩。华和、阳波、英伦等饲草加工企业种植优质牧草共计5万亩,研发各类草颗粒饲料12种。马业结构调整迈上新台阶,全面开展三河马乘用型新品系品种选育推广工作。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整合各类项目资金2767万元实施伊兰嘎查生产区和巴彦塔拉乡采摘园建设项目。第三产业持续繁荣。辉河湿地草原度假风景区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全国第一条森林草原健身步道建成使用。索伦部落景区工程日趋完善,颐和温泉酒店进入四星级行列。海源国际汽配城一期工程投入运营,草原天堂国际商贸城一期工程即将完工。非公经济对财政和就业的贡献率不断提高,非公经济增加值完成23.5亿元,同比增长8%。金融保险、交通运输、商业贸易得到长足发展,全旗私营企业达到1159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0861户,从业人数达到2.3万人。
(三)发展基础更加坚实。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实施市旗重点项目67个,一批骨干工程和配套项目有效带动了投资增长,全年完成重点项目投资25.8亿元。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草原生态保护、沙地综合治理、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有效加强,全年完成草原建设总规模35.8万亩、林业生态建设总规模4万亩。投资1700万元,完成重点区域绿化面积7302亩。节能节水减排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完成减排项目14项,单位GDP能耗下降2.6%。投入资金6072万元统筹实施了大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辉河湿地保护与恢复一期工程、温都尔嘎查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拆炉并网”工作和集中打击毁林毁草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护逐步走向法治化、制度化轨道。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注重规划引领,《鄂温克旗旗域村庄布局规划》启动编制,巴彦托海镇、大雁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及旗域44个嘎查、13个自然村、2个林场村庄规划全部编制完成。投资4.27亿元统筹实施锡尼河路道路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项目30项,城镇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自治区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稳步实施。民族体育运动竞技中心、伊敏河防洪与生态恢复综合治理等10项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乡道路建设长足发展,呼伦贝尔新区客运站、海拉尔—伊敏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红花尔基—红花尔基嘎查、S201—好力保嘎查两条通村路建成使用。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伊敏河治理工程即将完工使用,布都花、翠月湖、光明三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四)改革开放日益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达184家。国土资源管理有效加强,建立了旗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如期完成,两家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并调整了服务价格。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入,政府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制度规范运行,确定行政权力事项5131项。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调整旗级行政审批事项8项。政府行政行为不断规范,健全了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生态文明领域改革扎实推进,环境信息得到有效公开。国有资产改革稳步实施,“呼伦贝尔科兴马业生物育种技术研究院”积极筹建。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先后与长春汇商集团、北京华泰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等28个企业进行定点招商,全年招商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8亿元。
(五)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工作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旗第二民族幼儿园、大雁镇第二学前学校、旗第二中学教学楼续建工程相继建成使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扎实推进,旗蒙医医院改扩建等6项工程全部开工建设,辉苏木卫生院建成使用。“平安医院”建设稳步推进,蒙医药旗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全面启动。和谐文化建设健康发展,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建成了旗、苏木乡镇、嘎查、文化户四级服务网络。成功举办“2015·鄂温克瑟宾节暨全民健身那达慕”,配合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完成“争奇斗艳—鄂温克族冠军歌手争霸赛”录播任务,舞蹈《抢枢》获第四届中国蒙古舞大赛暨第四届内蒙古电视舞蹈大赛铜奖,纪录片《拉布和的牵挂》获第二十一届中国电视纪录片短纪录片好作品大奖。鄂温克抢枢、鄂温克叙事民歌等非遗项目参加了《民族记忆—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群众文化体育事业长足发展,“抢枢”代表队获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类竞技项目比赛第一名。旗职业中学马术速度队代表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获得两项速度赛冠军;鄂温克中学女子足球队和雄鹰女子足球俱乐部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精品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巴彦托海镇安门社区即将建成使用。“双拥”工作再获佳绩,顺利通过自治区第四次双拥模范旗验收。人口计生、档案史志、统计、人防、红十字、供销等工作都有新的进展。
(六)民生工程深入实施。全力推进百姓安居,棚户区改造工程全面铺开,全年棚户区开工率为100%,建成棚改房屋2357套、公租房50套,为418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16万元。全力推进创业就业,鄂温克民族手工艺品展示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带动作用明显,已孵化创业小企业10家,带动就业50人。全年发放小额贷款1415万元,带动就业489人。就业再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64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1人,农牧民工转移就业100人,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44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3%以内。全力推进扶贫开发,投入资金675万元在15个嘎查实施“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项目,投入资金1139万元生态移民扶贫246户,为1102户贫困户发放金融扶贫贷款7700万元,全年实现稳定脱贫563人。全力推进社会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8万人和11.3万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到490元,参合率为100%。社会救助标准稳步提升,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480元,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717.5万元,发放牧区“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金308.4万元,发放各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25万元。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应急难”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托底救助的作用。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辉苏木等3个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完成。为每个低收入居牧民每年发放1吨取暖煤、为每个低保家庭大学生每年发放1万元就学补助、为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解决1人就业三件民生实事得到有效落实。全力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总投资3.54亿元,建成房屋410户,在建房屋735户,维修房屋429户;打深水井315眼,解决了5200人安全饮水问题;完成街巷硬化133公里,新建砂石路99公里,铺设甬道11.4公里;实现353户无电户通电;校舍安全和村村通广播电视实现了全覆盖;新建7所嘎查卫生室;新建和升级改造嘎查牧民服务综合体及活动室12个,新建牧民文化广场8座;新建和改造便民连锁超市18家;将3345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增加至145元,将272名8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的老人纳入高龄津贴享受范围。
(七)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自觉接受旗人大法律监督、干部监督、工作监督和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回应旗人大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4件、政协委员提案59件。广泛听取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市委、旗委有关要求,狠抓作风转变,全旗“三公”经费下降23.7%,处置超配越野车7辆。成功完成全旗第九次嘎查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和有效化解了一批群体性上访事件,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进一步巩固。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旗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大好局面进一步夯实。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关心下一代、信息化建设、外事侨务等工作健康发展,邮政、通讯、金融等部门为自治旗作出了应有贡献。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们在改革中发展、创新中前进、拼搏中崛起的五年,也是自治旗历史上发展最快、成效最好、群众得实惠最多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旗委科学决策、旗人大依法监督、旗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更是全旗上下同心同德、求实务实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政府,向所有为自治旗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收获了许多宝贵经验:一是必须时刻注重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思路,这是加快发展的基本前提;二是必须强力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后劲,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三是必须坚持重点突破,优化发展战略,这是富民强旗的根本之策;四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环境,这是快速发展的基本保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容回避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结构不尽合理,总量不大,发展方式粗放,竞争优势不明显;城乡发展仍不均衡,一些群众生活还很困难,城乡居牧民增收渠道尚需拓宽;地方经济内生动力不足,自主增长机制和创新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法治建设任重而路远,一些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解决矛盾困难的能力还需不断提升。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根据上级党委相关精神,旗委确定了“十三五”时期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已经全面体现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提交本次大会审议。今后五年,必须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紧紧抓住调结构、转方式这条主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向改革要动力,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开创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为此,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加大对非资源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高新技术等领域的投入;二是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加快构建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增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三是更加注重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牧业现代化道路;四是更加注重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延长资源型产业链条,发展非资源型产业,构建现代工业新体系;五是更加注重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型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推动服务业与现代产业有机融合;六是更加注重壮大市场主体,积极培育壮大各类投融资建设主体,打造新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七是更加注重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八是更加注重协调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区域协同,在协调发展中拓宽空间,在加强薄弱环节中增强发展后劲。
三、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当前,全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我们所处的内外部发展环境依然复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依然面临巨大挑战。同时,国家将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林区工矿区的支持力度,稳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这为我们在新起点上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带来了新的机遇。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市委三届七次、旗委十三届十次全委会议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要求,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扶贫攻坚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推进依法治旗为保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在更高层面上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同频共振,全面开创建设“富裕鄂温克、文明鄂温克、开放鄂温克、和谐鄂温克”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全旗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限额以上固定资产增长1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城镇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牧区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和9.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各类约束性指标达到呼伦贝尔市要求。从新常态的大背景看,这是一个积极奋进的目标,只要按照旗委的总体要求,坚定信心、尊重规律、因势利导、主动作为,是能够实现的。
为完成上述目标,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力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要认真研究供给侧改革,注重投资和项目引擎拉动作用,提升全旗经济发展的新层次和新水平。
积极化解产能过剩。认真研究化解煤炭、电力产能过剩问题,加快推进煤炭电力上下游企业联合,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增加自用电量,拉长产业链条。要加快煤电化和有色金属产业方面的发展,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全面提高投资的质量和效益。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的拉动作用。在工业方面,确保完成投资8亿元以上;在农牧业方面,确保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在城建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确保完成投资25亿元;在社会民生方面,确保完成投资5亿元;在现代服务业方面,确保完成投资2亿元;在资金引进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稳步推进银企对接,支持各类企业搞好直接融资。要努力激活民间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纳更多资金向我旗集聚。
全面提升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全力推进6个市级和33个旗级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影响的大项目。在工业项目上,加快推进伊敏露天矿剥离土方工艺改造、扎尼河露天矿项目建设等5个重点项目,确保工业项目高效推进。在农牧业项目上,扎实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工作,切实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组建“鄂温克旗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PPP模式搭建投融资平台公司。打捆奶牛产业、肉羊产业、饲草产业、马产业、休闲农业、农畜产品绿色加工业等各类项目,多渠道争取融资贷款,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有效提升现代农牧业生产水平。在城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稳步提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条通村公路建设,稳步推进新区客运站和海拉尔至伊敏一级公路项目建设。在民生项目上,要围绕“十个全覆盖”工程,统筹实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项目,加快推进谐仁、德仁等棚户区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建成使用。在旅游、商贸物流等项目上,加快推进草原天堂国际商贸城一期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建成运营,全面启动草原天堂国际商贸城二期和海伊公路百公里景观带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维纳河景区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
(二)以优化经济结构为方向,全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按照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的要求,全面深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着力打造现代煤化工基地和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加快煤矿、电力、煤化工、清洁能源等产业建设步伐。全力推进伊敏至乌兰浩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伊敏煤电公司伊敏辉河风电场建设进度。适时启动伊敏工业园区和大雁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雁独立工矿区项目建设。全年原煤产量达到3000万吨左右,发电量达到200亿千瓦时左右。
着力构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依托伊赫塔拉、绿祥、华和等重点龙头企业,全面提高农畜产品转化率和精深加工水平。全年实现饲草精细化加工3万吨,种植优质苜蓿2万亩,屠宰加工肉牛1.5万头、肉羊20万只。
着力构建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发展,用信息化打造全方位旅游服务。认真编制辉河旅游文化景观带规划,深入推进“双百工程”,重点做好原生态民族文化游和四季均衡游,打造1个特色村镇,1个高品质4A级景区,全年力争接待游客突破6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6亿元。
着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和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要用信息化武装第三产业,围绕打造“一极、两区、两高地”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加大物流、商贸、电商、健康养老、健康食品等新型产业招商力度。全面启动海源汽配城二期建设工程,加快登喜路酒店和登喜路嘉园项目建设进度,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全面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引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搞好配套协作。建立健全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项体制机制,破解非公有制经济“准入难、融资难”等问题,充分释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
(三)以促进牧民增收为前提,扎实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惠牧支牧政策,推进现代农牧业提质提效。
提高规模化发展水平。加强与蒙牛、特伦、奶联社、天山生物等企业合作,破解投融资瓶颈,创新合作模式,培育和扩大优质奶源基地、肉牛育肥示范基地,科学实现“人畜分离”。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固定棚圈500座。
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鼓励牧民采取流转或入股等形式高效配置草牧场资源,建立多种规模化新型经营主体;打造更加紧密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连接机制,构建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牧民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实现“股份合作”“订单销售”。将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通过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的带动作用,扩大惠农惠牧项目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提高品牌化建设水平。围绕打造呼伦贝尔牛羊肉绿色品牌百亿产业战略,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肉产品附加值,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将产品逐步推向高端消费市场。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扩大良种覆盖面。全面推广优质冻精、人工授精等先进技术,抓好呼伦贝尔短尾羊品系、三河牛基础母牛繁育工程,全年牛冷配改良3万头。
提高特色化效益水平。支持巴彦塔拉乡和巴彦托海镇发展特色农业,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支持林下资源、经济苗木种植、渔业养殖等特色产业整合开发,实现有机绿色产品多元化发展。
(四)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全力推进可持续发展。坚持不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美丽家园。
积极推进重大生态保护建设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草原保护制度,贯彻执行《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最大限度增加生态资产。扎实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全面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制,强化对林业施业区内涉及行政事项的监管力度。认真执行草原生态奖补机制,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划区轮牧等基本保护制度,促进草原生态持续好转。统筹推进沙区综合治理、矿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面加强水土资源保护工作,严格落实《鄂温克族自治旗河道管理条例》,重点加强伊敏河、辉河湿地水资源保护,全面清理整顿病险水库和非法鱼塘。积极争取牧区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水土流失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继续扩大生态建设成果。
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突出减排工作重点,确保完成全年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依据呼伦贝尔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制定《2016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责任书》;加大减排工程专项督查工作力度,对重点减排企业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加大环境监察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配套法规,重点整治燃煤及餐饮业油烟污染,全力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严格排污申报制度,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审核把关工作,达到所有新(扩)建项目在履行手续前,必须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加大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加大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贯彻执行力度。将我旗生态保护区划分为天然林保护区、草原沙化治理区和草原生态保护区,使生态保护区面积占全旗总面积95%以上;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禁止在红线保护范围内发展工业等污染型产业;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使保护生态环境逐步制度化和常态化,与国家环境科学院加强合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价值评估和主流化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以协调发展理念为引领,全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区域协同,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
着力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根据全旗各地产业体系建设和服务市场实际,不断增强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按照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方针,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开展,依托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民族体育运动竞技中心、海源国际汽配城、晟达汽车修配建材商贸城等项目为平台,拓宽发展新空间,同步带动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农牧民转移人口创业就业。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落户和社会保障,根据城镇规模和综合承载能力,制定公平合理的进城务工人员落户标准。
着力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进一步完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完成伊敏河镇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完善红花尔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及《鄂温克旗旗域村庄布局规划》,注重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重点将巴彦托海镇、红花尔基镇、巴彦塔拉乡等乡镇发展成为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努力打造1—2个自治区级以上美丽宜居示范或特色景观旅游村镇。科学编制地下管廊专项规划,严格地下管网审批工作。通过强化城镇规划调控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城乡建设管理科学、布局合理。
着力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城市供水、燃气、污水等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改革,深化市政公用设施管护改革,城市道路、绿化管护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加快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改革,提高环卫作业服务水平。切实抓好道路、公园、广场和镇区绿化、亮化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镇供热管网、垃圾处理、污水雨水处理系统改造升级,稳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六)以开放发展理念为引领,全力激发发展活力动力。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活力,全面提升深化改革和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认真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继续深化牧区综合改革,着力推进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真正实现确权到户。探索水权交易制度,搭建水资源管理在线监测平台。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及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办事服务效率。认真落实自治区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办法,不断深化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扩权强旗工作,建立权责清晰体制机制。稳步推进环境监测机构改革,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政策性涉农保险各项工作,全面激发各领域发展动力。
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发展活力。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发挥我旗在资源、区位、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同俄罗斯和蒙古国在文化、旅游、商贸等领域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拓宽对外合作渠道;全面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和渤海经济圈等发达地区合作,充分利用发达地区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旅游文化、商贸物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引进投资强度高、产出效益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的“四高”项目,瞄准符合我旗产业发展方向的行业对接项目,提高利用外来资金的规模和水平。要突出招商引资重点,以优化产业结构为前提,重点围绕畜牧业、旅游业、农畜产品加工、现代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着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产业链条长、资源转化能力强、符合环保要求和行业标准的项目。
(七)以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全力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突出重点,保障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高质量推进民生改善。全力推进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创业示范型旗县,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600人。深入推进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建设,按照“1+N”建设模式,在巴彦托海镇晟达汽车修配建材商贸城建立创业园,在锡尼河西苏木建立牧民创业孵化基地,在索伦欣园小区建立科技孵化器,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提升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水平。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工程,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惠及面。制定出台《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年内完成大雁殡仪馆新建项目。在全旗44个嘎查、8个社区统筹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全力推进百姓安居工程,加快推进棚户区改建工作,全年完成1800套棚改任务。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及补贴发放力度。进一步明确房屋征收工作任务,确保重点地段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拓宽城镇化政策性融资渠道,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棚改建设。全力推进扶贫攻坚工程,深入落实“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扶贫工作要求,加快突破贫困地区水、电、路等制约发展的基础设施瓶颈。有序推进生态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等精准扶贫政策,确保扶贫工作在城镇社区、牧区嘎查、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全覆盖,全年实现500人稳定脱贫。
高质量发展社会事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稳步推进各类科技项目实施。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校企合作,打造具有自治旗特色的品牌专业。稳步推进红花尔基镇学校附属幼儿园教学楼、旗第一实验小学功能室和旗第一中学(职业中学)足球馆项目建设。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分级诊疗制度。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年内完成2所基层卫生院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加快发展蒙中医药事业,年内完成旗蒙医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规划建设规模1000亩的蒙中药材种植基地。稳妥实施“二孩政策”,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力做好自治旗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自治区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设立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认真实施数字文化资源进蒙古包工程、郭道甫故居重建工程和巴彦乌拉古城遗址保护工程。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和足球工作,积极打造15分钟健身圈。拍摄制作微电影《鄂温克姑娘》,组织举办鄂温克族服饰大赛。年内完成鄂温克档案馆建设项目。全面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成果,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年内全旗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达到100%。
高质量完成“十个全覆盖”建设工程。高标准实施2444户危房改造工程;打供水基本井68眼,实施1处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安装344套水处理设备,解决2248人安全饮水问题;实施98.35公里街巷硬化工程;新建4个嘎查文化活动室;新建4个嘎查标准化卫生室;升级改造16家便民连锁超市;为158名8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放补助19万元,为3518人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380万元;继续实施嘎查美化、绿化、净化、亮化等项目。
(八)以依法治旗为重点,全力构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将法治思维贯穿于“五大发展理念”中,不断巩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政治局面。
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旗进程。加大宣传贯彻自治旗各项单行条例力度,严格执行各类规范性文件要求。继续完善平安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政法基层基础信息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营造安定的发展环境。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法治信访建设,健全完善信访维稳各项机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及时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注重化解稳控主体责任,推动信访涉稳案件有效化解。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以“城乡五个一体化”建设为载体,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交通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全力构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四、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政府同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合作。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政府管理创新,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努力实现权责一致、执行顺畅的行政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政风建设,严格层级负责制和绩效考核制,提高行政效能。全力推进依法治旗,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预算执行、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工程招标、土地拍卖等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勤政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提高政府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各位代表,目标已经明确,蓝图已经绘就,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旗各族人民,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和衷共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